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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

负责人:王雪伟

电话:(0570)4033015

物理位置:门诊大楼四楼417办公室

基本介绍

人事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国家人事工作政策、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制度和有关规定,承担医院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重点对象是直接影响到医院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卫生技术人员。
2.定期讨论本科在医院贯彻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功能任务与床位设置,与相关职能部门与诊疗科室负责人,按国家规范,编制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计划,报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4.掌握熟悉国家规范,制定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技能要求,任用、或聘用合法的技术骨干、使其技术人员梯队适应医院功能任务的需要。
5.与相关职能部门与诊疗科室负责人联合组织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技术评价,决定其是否能适宜本岗位继续任职,为患者有质量保障、安全服务。
6.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7.担任人员调出、调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退养工作。
8.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
9.收集、整理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人事科干事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做好科室日常工作。
2.掌握和熟悉各类人员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办理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培训、晋升、奖惩和人事统计工作。
3.草拟机构设置、定编、设岗、定员,组织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考试考核、评审、聘任、定职等工作。
4.做好工资基金的审批、管理和转正定级、福利费、合同工及各类考勤工作的管理,负责按时办理离退休人员手续。
5.保管干部档案,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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